尊敬的市领导:
我叫孙华文男土家族现年66岁,户籍地永定区双溪桥乡董家山村,现在市区酒店工作。
张家界民族骨伤医院,在收治诊疗抢救陈泽英患者的医疗活动过程中,存在篡改、伪造病历档案,涉嫌销毁监控视频证据的违规违法行为,现将部分事实举报如下:
2020年10月4日中午,患者陈泽英回乡下照顾老人,不慎失足摔倒,造成左耳耳轮和耳垂局部破裂,自行徒步至永定区谢家垭乡高坪村卫生室就诊,后由卫生室医生的亲属开车送到张家界民族骨伤医院,当天下午三时左右住院治疗。据民族骨伤医院医生、护士检查病程记录显示:“患者入院时神志清楚、自动体位、查体合作”,且能正常自主行走。10月6日早上9时5分,高坪村卫生室负责人电话告知患者亲属,“患者停止心跳,正在抢救”。恢复心跳后,由民族骨伤医院联系市人民医院120急救车转入市人民医院急诊监护室继续救治。至今,患者一直处于重度昏迷,呈植物人状态。
照片:
1、入院前照片。
2、4日16时,左耳伤口缝合后,头发淤泥、颈部淤血都未清理,纱布缠绕蒙住双眼。
3、6日人民医院急诊监护室
4、目前人民医院重症监护室
5、病历资料
患者转院到张家界市人民医院后,市人民医院医生为了救治需要,需了解患者在民族骨伤医院救治经过和用药处方情况,当患者亲属10月9日上午到民族骨伤医院调取病历和处方时,院方仅提供5页病历资料,而且是经过手工涂改后与客观真实不相符的一些东西。10月22日,患者亲属不得已,要求院方领导提供完整的医疗病历档案,前后两次病历档案资料极不相符,自相矛盾,漏洞百出。
从10月9日骨伤医院提供的病历资料看:
10月13日,患者亲属在民族骨伤医院外科办公室与副主任医师周某、患者主治医生熊某沟通交流时,询问10月6日早上是否做了皮试,二人均矢口否认。为此主治医生熊某还刻意将10月9日上午提取的也就是以上医嘱进行了手工涂改,以期自圆其说,掩盖真相。以上不难看出,张家界民族骨伤医院医疗文书极不规范,随意篡改,自相矛盾。
患者临时医嘱单显示:“8:08分做皮试,并有医师、校对护士、执行时间、执行人”署名,证明皮试已执行。而长期医嘱单则没有日期和时间,并在皮试上手工填写“取消”字样,执行护士、校对护士栏用日期代替。长期医嘱单显示“8:56分告病危”。这段时间医师护士是否观察患者病情情况(无记录)?是否因皮试造成患者过敏性休克、心脏骤停(无记录)?这就不难看出骨伤医院病历档案混乱,随意涂改和伪造病历的事实。
从10月22日骨伤医院提供的病历资料看:
通过10月22日医院提供的出院病历可以看到医生和护士的签字,说明皮试和液体均已执行。临时医嘱头孢皮试时间与长期医嘱静点头孢的时间均为10月6日早晨8:08分同一时间。试问:皮试是否做过?做皮试后的观察时空在哪里?临时医嘱与长期医嘱同时执行吗?正因为如此,才造成同一病历资料前后两次不一致的乱象。
亲属为了了解客观真实情况,于10月12日到张家界民族骨伤医院要求调取10月6日早上的监控视频,并告知院方领导和监控室工作人员,要求固定和保存这段监控视频,而10月17日患者亲属再次到张家界骨伤医院请求查看护士台上监控视频资料时,却只能看到10月6日下午以后的监控视频了,融易资讯网(www.ironge.com.cn),上午抢救的经过却看不到了。负责监控室工作自称姓关的人说:“这是内存不足自动覆盖掉了”。竟有这样的巧合吗?是内存不足还是故意销毁呢?要知道10月6日到10月17日才10天呀。依照2013年国家卫计委规定:“医院的监控录像最低保存30天”。这不得不让人怀疑,这是骨伤医院故意销毁视频证据。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张家界民族骨伤医院存在着篡改、伪造病历档案,涉嫌销毁视频证据等违规违法行为。
各位领导、各位市民朋友们,张家界是闻名遐迩、生态宜居、国内外知名的国际旅游城市。市委市政府提出:“打造张家界旅游、休闲、度假、康养商业城市综和体”是张家界的发展方向和城市建设目标。我们的医疗机构,应该在城市发展方向和城市发展目标的建设上要有自己的作为和贡献。张家界民族骨伤医院不仅不作为,反而在有医疗过错后推卸责任,篡改、伪造病历,掩盖事实真相,逃避责任。这种行为不仅是对患者个人及家庭的命运带来损害,还会对张家界这座城市及社会带来危害,损害张家界国际旅游城市的形象。希望党委、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引起高度重视,对张家界民族骨伤医院的违法违规行为立案调查,还原客观真实,依法作出公平公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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